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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示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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菏泽市司法局公共服务事项中的“一次办好”事项清单
发布时间:2018-8-15
浏览次数: 4144
菏泽市司法局公共服务事项中的“一次办好”事项清单
序
号
办理项名称
对应的公共服务事项名称
服务对象
环节和流程
申请材料及数量
承诺完成时限
办理成本
是否为全程网办事项
是否为零跑腿事项
是否为
“全市通办”
事项
备注
1
信息公开
信息公开
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
1.提交申请材料并受理:申请人需要向司法局通过书面或者网络提交申请;
2.审核并给予办理。
1.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(原件1份,纸质)
或:
2.网络提交信息公开申请。
能够当场答复,当场予以答复;不能当场答复的,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;如需延长,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。
0
是
是
否
2
法律援助服务
法律援助服务
公民
1.申请人需向法律援助中心提交申请材料;
2.法律援助中心审查;
3.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作出给予法律援助决定。
1.法律援助申请表 (原件1份,纸质);
2.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(原件及复印件1份,纸质);
3.代理申请人代理权证明原件1份、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,纸质;
4.经济状况证明表(原件1份,纸质);
5.与所申请法律援助事项有关的案件材料(原件1份,纸质)。
3个工作日
0
否
否
否
3
法律职业资格管理服务
公民
1.提交申请材料并受理:申请人需要向司法局提交申请材料;
2.审核后并录入系统。
1.法律职业资格调入申请表和个人申请表各一式2份;
2.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;
3.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;
4.单位证明2份。
1/8个工作日
0
否
否
否
4
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备案
公民
1.提交申请材料并受理:申请人需要向司法局提交申请材料;
2.审核并给予备案。
1.身份证原件;
2.资格证书原件。
1/8个工作日
0
否
否
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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